1.招标条件
******管理中心银
************管理
******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4〕28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和安全设施精
************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
2.3 工程概况:对银川分中心管理养护的g244线(3处路段)、g307线(2处路段)、s307线(12处路段)、s104线(3处路段)等4条国省道共20处存在边坡碎落崩塌、路基沉降和水毁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路段进行综合治理。a组一标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边沟及碎落台清淤修复,边坡体设置石笼挡墙支挡防护,坡面清理并采用挂网锚喷防治碎落崩塌;b组一标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监测系统建设、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自动化雨量水位监测、自动化预警报警监测、地表位移gnss自动化监测、路基沉降工程监测、视频摄像头监控等)、监测设备调试、监测设备验收、接入宁夏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监测数据接入与维护、缴纳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费(2年)、监测平台运营维护、监测设备质保、应急技术服务、监测数据分析、提供监测技术报告、系统培训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a组一标段:90日历天,包括边沟及碎落台清淤修复,边坡体设置石笼挡墙支挡防护,坡面清理并采用挂网锚喷防治碎落崩塌等。b组一标段:90日历天,包括监测系统建设、监测设备采购安装、监测设备调试、监测设备验收、接入省级平台(宁夏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系统培训等内容;监测技术服务期:5年,包括监测数据接入与维护、缴纳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费(2年)、监测平台运营维护、监测设备质保、应急技术服务、监测数据分析、提供监测技术报告等内容。
2.6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本项目计划分为两个组(a组和b组),每组分为1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a组一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b组一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a组一标段: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组一标段: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a组一标段: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b组一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企业业绩 | a组一标段: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22年2月24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路基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b组一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
主要人员 | a组一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内(自2022年2月24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路基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自2022年2月24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路基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b组一标段: 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
3.2 本次招标a组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组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b组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只允许1个联合体牵头人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监测工作;(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24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如某一投标人在2个组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a组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b组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组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组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年3月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0、0951-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17日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 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7. 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2-1115 |
邮政编码:750002 | 邮政编码:750021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王雅星 |
电话:****** | 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
电话:****** |
|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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