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田车辆租赁服务(大中型客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海油田车辆租赁服务(大中
******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各执行单位提供天津、辽宁、河北、山东等区域提供大型、中型、小型客车等车辆服 务,包括长期固定用车、短期用车、临时用车等服务。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4530万元。授标原则:本项目拟分别签订一主一备合同,有效投标人须满足不少于N+2(N为 2)的规定,当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 4家时,则签订一主一备合同(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当有效投标小于4家时,则只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启用备用合同。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海油田车辆租赁服务(大中型客车)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58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有效期36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甲乙双方签订的订单有效,每个订单有效期不超36个月。至
******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各执行单位提供为天津、辽宁、河北、山东等区域提供大型、中型、小型客车等车辆服务,包括长期固定用车、短期用车、临时用车等服务。包括:长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新车A类)、长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新车B类)、短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A类)、短期按月计费服务车辆(B类)、短期按台班计费服务车辆、短期按公里计费服务车辆。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公开资质信息):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中的“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页面(
******/ ?vs=1&pageredirecticon=true)进行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业绩信息):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2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或车辆服务验收业绩,且同时满足【①累计 2个合同的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不得少于400万元;②每个合同应单独体现10座及以上车型;】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合同和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提供财务结算清单(应记载累计结算金额)或提供结算发票;财务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统计原则:同一个合同(或同一个年度协议),对于服务验收证明材料:① 投标人只提供财务结算清单的,如果累计的合同金额(或累计的订单金额)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结算清单的累计金额不一致,以财务结算清单累计金额为准;② 投标人只提供结算发票的,如果累计的合同金额(或累计的订单金额)与投标人提供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以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③ 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财务结算清单和结算发票,二者的累计金额应一致;如不一致,该业绩将予以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2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 (I
******委员会网站(
******/)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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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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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人:高玲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渤海油田车辆租赁服务(大中型客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