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097
项目编号: 0730-2513XB0009-01、02
项目名称:******委员会信息中心2025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委员会信息中心2025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616000 |
|
******委员会信息中心2025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43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测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磋商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4 18:00:00 至 2025-04-3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瑾、刘鑫、苏永刚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