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
三、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元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能源”),目前,原老龙湾井田相应探矿权已由龙湾能源取得,龙湾能源作为最终实际受益主体,并未支付相应对价,原老龙湾井田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形成的债权与债务未能妥善捋顺:(1)沁秀公司代龙湾能源支付给天地元公司原股东的100%股权转让款未做妥善处理。(2)龙湾能源取得老龙湾井田煤炭资源未支付相应对价。妥善处理老龙湾井田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
四、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事务所,成立时间应不短于3年。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应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
4、报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法律服务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发票为准。
5、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甲方或乙方合同齐缝章、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6、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7、MAC地址、IP地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地址、IP地址硬件信息有两条及以上相同时,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否决相关供应商。
8、发票查询结果
******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满足下列要求:
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结果
要求: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发票查验明细”和“提别提示”的内容,且有国家税务总局水印。
******税务局”平台查询的结果
要求: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发票详情”的内容。
⑶.发票红冲处理。采******税务局”)验证供应商所附发票及其发票查询结果,发现发票已经“红冲”的,发票按照无效处理。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龙湾能源原老龙湾井田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债权债务确认方案正式版法律意见书为止。
六、其他要求
中选单位如果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将被拉入沁秀公司、凤凰山矿黑名单,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形而定。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17:30至2025年6月6日17: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不予受理。
3、递交方法:登录《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点击进入“采购响应”-“我的响应”-选择“进入”-“响应文件”界面,在线加密上传报价文件。
4、报价单位电子版资料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八、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监督部门
******集团沁秀煤业公司法律审计风控部
监督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0356—******
王女士(技术咨询) 电话: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