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组成专项服务团队,定期分析上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工作要求和导向,提交工作建议文本;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等工作,配合在现场调查时开展“一案双查”,提供环境损害评估和预评估技术支持;协助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开展录入工作;协助构建替代修复项目库,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协助开展配套制度研究,起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细则;协助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培训;协助探索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环责险赔付范围;协助报送报道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协助对修复类案件做好执行监督工作。
四、项目经费
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报价超过上限的无效。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一)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机构需委派具有履行项目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法学、新闻与传播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优先。服务团队近三年实际参与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等相关工作。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纸质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必要时提供信用报告);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证明材料;
4.本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报名材料纸质件需一式叁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510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服务单位,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