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00204-37 地块北侧绿地新建工程
2025-03-01
YH100204-37 地块北侧绿地新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YH100204-37 地块北侧绿地新建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71-****** |
监管单位 |
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监管电话 |
0571-****** |
公示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3 天 |
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 (万元) |
综合 得分 |
中标 工期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项目总监及证书编 号 |
1 |
******有限公司 |
4227.8022 |
100 |
180日历天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项目经理: 王江、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G******40 项目技术负责人:王超 安全负责人:汪淑芳 |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
2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4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5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6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7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8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9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0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1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2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3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4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5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6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7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8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9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提出异议的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别立斌 |
联系电话 |
0571-******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街道云联路2-150 号 A4号楼 |
联系地址 |
******街道万通中心1幢23楼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0571-******,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前与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2025年2月28日
" >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3 天
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 (万元) | 综合 得分 | 中标 工期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项目总监及证书编 号 |
1 | ******有限公司 | 4227.8022 | 100 | 180日历天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项目经理: 王江、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G******40 项目技术负责人:王超 安全负责人:汪淑芳 |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
2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4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5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6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7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8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9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0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1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2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3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4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5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6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7 | ******有限公司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8 | ******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19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0571-******,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前与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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