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TJ01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管理中心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TJ01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管理中心对******管理中心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TJ01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通协管员每天工作时间为12h一岗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交通协管员,每天工作时间为8h一岗。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请以招标公告中的表述为准。
2.请问《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否提供即可,不需要提供省级?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1资质要求的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即可;
3.招标未明确具体税率,该行业税率有 3%(阶段性 1%)、5%、6%,我司为差额纳税(5%),请问贵司是否接受?如不能,请明确具体税率?
答复: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即可。
******管理中心
2025年07月28日